《关于认真做好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》的通知
(节选)
1、从2008年4月1日起,按新的标准收缴党费。
2、党员新标准党费交纳计算基数:基础工资、岗位工资、年功工资、职称补贴、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(按公司核定的奖金基数)等五项之和,扣除所得税后为党费交纳基数。离退休职工党员交纳计算基数:统筹内养老金扣除护理费、边远地区津贴和改革性补贴后为党费交纳基数。
3、各单位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70%上缴公司直属党委。上缴公司直属党委的党费,必须于次年1月15日前汇入公司直属党委党费账户,不得少缴或拖延。
4、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、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的规定,各级党组织将党费存入银行时,应单独设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,不得同其他费用混在一起,不得按其他款项存入银行。
“六个领先”
思想政治领先、业务技能领先、工作业绩领先、遵纪守法领先、创新意识领先、践行宗旨领先
“三重一大”:
重大问题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投资决策、大额资金使用。 “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的使用,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”的制度。
“四个长效机制”
《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》和《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、部门党组(党委)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》
贵州省委关于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“1+9”文件
《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的意见》
《贵州省农村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机关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高等学校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街道社区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卫生、科研、文化等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〉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(党委)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》
《贵州省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激励办法》
党务知识
《关于认真做好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》的通知(节选)
1、从2008年4月1日起,按新的标准收缴党费。
2、党员新标准党费交纳计算基数:基础工资、岗位工资、年功工资、职称补贴、定期普遍发放的奖金(按公司核定的奖金基数)等五项之和,扣除所得税后为党费交纳基数。离退休职工党员交纳计算基数:统筹内养老金扣除护理费、边远地区津贴和改革性补贴后为党费交纳基数。
3、各单位每年按全年党员实交党费总数的70%上缴公司直属党委。上缴公司直属党委的党费,必须于次年1月15日前汇入公司直属党委党费账户,不得少缴或拖延。
4、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、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的规定,各级党组织将党费存入银行时,应单独设立党费专用存款账户,不得同其他费用混在一起,不得按其他款项存入银行。
“六个领先”
思想政治领先、业务技能领先、工作业绩领先、遵纪守法领先、创新意识领先、践行宗旨领先
“三重一大”:
重大问题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大项目投资决策、大额资金使用。 “重大事项决策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、大额资金的使用,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”的制度。
“四个长效机制”
《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》、《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》和《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、部门党组(党委)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》
贵州省委关于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“1+9”文件
《中共贵州省委关于实施党的基层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的意见》
《贵州省农村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机关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企业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高等学校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街道社区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卫生、科研、文化等事业单位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〉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先进性建设工程实施办法》
《贵州省地方党委和部门党组(党委)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》
《贵州省基层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和考核激励办法》